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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裸江山_分节阅读_9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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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刻晶莹剔透毫不苦涩的心动。

    就在现在,有了那滴滴润泽生命的水珠滋润大地,爱情的果实,是否仍旧任重道远?还是……会开在明天的……明媚里?

    一百一十九。浴血魔杀

    罂粟花说这场战争,就是一场猎杀野兽的盛宴。

    但,野兽现在竟然藏了起来,所以,我们只能深入林中集合三国之力进行围捕。

    总营仍旧设立在边界处,罂粟花却轻装上阵,带着大部分快骑开始了追捕围剿。为了提高速度,所有拖拉都没有带,就连大夫也只选出四人,还得说骑术不错,别在策马狂奔时将自己摔成个龟裂样。综合所有条件,我这个年轻力壮下手狠准缝补厉害的小大夫是必然要随军而行的。

    哦,对了,忘说一点,我现在人赠外号——丑裁缝。

    那缝补人皮的托简直是日渐精湛,堪称一绝!甚至,有人突发急性阑尾炎,我还就手一刀,完全搞定。当那一段紫黑色的肠子被我扔到地上,愣是吓出了不少男儿泪。

    名声一日千里的我也终于随着罂粟花奔驰去了荒原。

    至始至终,除了白莲生病那晚我都没有再见过被罂粟花限制了活动范围的他。

    不见,也许也是好的。

    终究我不知道应该与他说些什么,不知道他哪句是真,哪句是假。也许,潜意识里的自我保护,让我自动避开一切会干扰我正常的毒素。

    不为什么,只因在乎。

    随军出征的日子,让我想起了自己曾经受到的训练。

    没有所谓的男女,没有所谓的孩童,没有所谓的柔软,更没有一点的同情心。我一直不明白,为什么那样的组织竟然会选我做杀手?

    但我却清楚的记得,当院长说,有好心人送来吃食,让我们全部去院子里等时。我们一大片的小孩子全部撒欢儿地跑去院子里,就怕晚了一分,就分不到甜嘴饱肚子的美味。至今,我仍旧清晰地记得小孩子们那雀跃兴奋的表情。

    但,我们等了好久好久,从早晨等到中午,有一部分饥饿的孩子就选择去喝那少得可怜的粥。又从中午等到日落,几乎所有的小朋友都走了,仍旧选择喝那可怜的粥。

    而我,却一直站在院子中间,等着。

    直到天黑了,有个人走过来,问:“想要吃食吗?”

    我抬起小小的脑袋,使劲瞪着那个人,嫩声道:“不要我等什么?”

    结果,我成了杀手。

    因为,那人给了我一只小兔子,说:“想吃兔肉吗?把它杀了。”

    我想吃,所以,我杀了兔子。

    接着,便没有了回头是岸,只能一步步踩着血液下的泥泞,只为当时幼童的果腹。

    很奇怪,曾经,为了果腹,我把自己出卖了,而至今,我对食物的眷恋程度竟然一点都不高,只是闲睱时喜欢研究各种烹饪方法,但却并没有无肉不欢。

    呵呵……

    现在想想,自己那时候也够笨的,院长说有人送吃食,我就一直等,连一点的怀疑都没有。真说不上自己到底是精过头,还是傻到份上。

    所幸,现在一切还好。

    抹了无数人的肚子,也救回了数条不该死的生命,就当是因果吧。

    灌了一口水,部队小歇在丛林里,等着探子来报。

    罂粟花踱步到我旁边,坐下,掏出一块压缩饼干掰了半块给我:“这东西还真是个宝。”

    我顶着漆黑的小脸,半眯着左眼,傻乎乎一笑。

    罂粟花摇头一笑:“这样子,还真不是普通的丑。”

    我咬了两口饼干,含糊道:“就这丑样都遮挡不了我天生的高贵气质,不然,怎么就被你揪住了尾巴?”

    罂粟花取过我的水壶,狂饮了两口:“得了吧你,还高贵的气质?要不是太医跟为夫要罂粟,为夫起了疑心,跟去看看,见太医对你恭敬的态度,才怀疑是娘子的遮掩术。啧……娘子啊,为夫终于见识到什么叫做开膛破肚面不改色,穿针引线缝制人皮。”

    我仍旧憨厚地笑着:“如果夫君饿了,娘子也愿为夫君削剃人骨,烤制人肉。”

    罂粟花一抖,对我竖起大拇指:“狠!”

    这时,探子噌噌跑来,抱拳回道:“启禀将军,前方发现‘猛嗜部落’的部队。”

    罂粟花立刻站起,挥动军队齐齐策马前进,围剿‘猛嗜部落’!

    我随着部队尾巴,颠簸在马上,震得肠胃翻滚。

    待我们的铁骑终于扑了过去,却发现,人家的长腿大马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!

    接着,探子继续禀告,我们继续追,人家继续跑,我们仍旧追,终是没有打上一场仗。

    晚上搭了帐篷,罂粟花与众将领研究起了新的战略方针,我则倚靠在软垫子旁打着瞌睡。

    等各位将领都撤出去后,罂粟花将我抱起,放到软垫上,柔声道:“睡吧。”

    我张开眼睛,问:“你呢?”

    罂粟花略有所思道:“我再看看。”起身,走到绘制了大概的地图面前,扫视着。

    我也站了起来,趿拉着鞋子,踱到罂粟花身旁,也看着地图,却不知道想了些什么。

    罂粟花道:“他们这是借着善跑之能,在熟悉的地形里故意诱我们深入,好来个一网打尽。”

    我点头:“本来就跑不过人家,还来个万里追踪,定然要吃亏。”

    罂粟花勾唇一笑:“虽然一直跟着,但若将其逼到退无可退,合三国之力,定然能将其剿得不剩残渣,但损耗实在太大。更何况,‘烙国’‘鸿国’虽然达成公识,同时出兵在自己的领土内追剿‘猛嗜部落’,但到底能做成几分,没有人可以估量。

    再来,本来打着联姻谋划的‘赫国’与‘鸿国’,现在,却丝毫关联都没有,怎不让人心有忌惮?

    眼下,各国皆想着要自家门前的大片土地,却也想着不劳而获,最好等他人打下江山自己坐收美酒一壶。

    或者……连他人坛子里的酒,也却了饮入腹部的念头。”

    这确实是一场充满杀戮的围剿,但最终的战利品到底是兽还是人,真是得好好思索一番。而却知道,无论是狩人还是猎兽,都必然要有好武器。于是,我画了草图,书信一封,让罂粟花派给我一个可靠的侍卫,将信送至‘倾君之时’,让柳絮却找袁头,给我做些东西来。

    因为不知道成败的比例,所以并没有和罂粟花说信的内容,只等着事情成后,再见分晓。

    就这样,因国要限制‘猛嗜部落’的逃跑能力,所以再次征程时罂粟花便兵分两路,一队直追,一队绕路而行,赶去罂粟花所推测的地点,会师包抄‘猛嗜部落’,来个前后夹击!

    于是,奔跑,似乎成了一种生活。

    我这个丑裁缝因医术了行,更是备受大家敬仰,即使与罂粟花经常混在一起,享受些将军级别的待遇,也没有人说出一个不字。

    其实,罂粟花的待遇并没有什么特殊,仍旧与士兵一起吃一起睡,不过能拥有一些自己的私秘空间罢了。

    而这些空间,却是我需要的,可以打理一下女人每月必然的麻烦事儿。

    用着那些粗布包裹着自己的柔嫩,颠簸在马上,让我连撞豆腐的心都有了,就不知道这一路下来,我下面的柔软是不是也能磨出一个硬茧子?

    一路狂追,待我们追得人困马乏时,‘猛嗜部落’突然蹿出,从后侧给予袭击,绝不恋战,打一下就跑,导致有些将领隐忍不住,策马却追,被罂粟花狠狠责骂了一顿,喝令全军不得追流散敌军,只需盯紧前面的大部队。

    一天两天还好,第三天时,终于有将领忍不住,违抗了命令,带领着自己的部队怒目追去。

    结果,当那三分之一的人马一追出,另一批‘猛嗜部落’突然出现,直接冲击到罂粟花的中间位置,利用自己善跑的优秀马力挑了几人性命,便叫嚣着狂奔而去。导致所剩的三分之二兵力,又追出一分,仅留守下罂粟花贴身一队。

    很显然,罂粟花的决定是正确的,‘猛嗜部落’要的就是这种分散,好逐一击破。而那些所谓的战场老将,竟然抵不住这种侮辱拟的诱惑,硬是追了出去,不但打破了罂粟花的总统全局,更让敌人有机可乘。

    罂粟花被夹在进退两难的地步,愤怒了,却无所发泄。

    若不前进,定然将绕路而去的弟兄扔给豺狼;若跟了去,追出去的兄弟定然是有去无回!

    然,罂粟花既没有前行,更没有去追,只是目光一凛,大喝道:“备战!”

    所剩不多的士兵立刻列队迎战,将风声染成肃杀之气。

    我们确实中计了。

    一直被我们追击的‘猛嗜部落’大部队,突然回过头向我们冲来!原来,他们要得不只是分散,更是罂粟花的主将人头!

    若不引走罂粟花身后的部队,他们怎敢正面迎击?怪只怪,那两位将领的热血浮躁不听调遣!多说无益,只有真刀真枪的过起招,在战场区上洗礼这次的耻辱!

    轰然中,敌军的铁马踏着黄色灰尘滚滚而来,一柄柄兵刃在阳光下散发着刺眼的光束。

    罂粟花大喝一声,一马当先,迎了上去!

    与野蛮人的撕杀中,他挥动着青刀冷刃,划破一个个喉咙,斩掉一只只手臂,削掉一颗颗头颅,将那身负红色的战衣染成妖艳的颜色。

    那去了痞笑的脸,显现出男儿的壮烈气度、铮铮铁骨!而那偶尔的勾唇,却若化身为恶魔的嗜血者,只能用敌人的鲜血,才能填满灵魂下的干涸欲望!

    这一刻,他是魔,他是掌控者!

    没有所谓的好坏之分,只有胜与败、生与死!

    无法抗衡的兵力,很快便显现我们的弱势,就在‘猛嗜部落’气势高涨的一瞬,曾经追出去的两队人马,竟奇迹般地从两侧飞驰而下,将‘猛嗜部落’的高涨士气在瞬间冲散瓦解!

    然,随着两队人马的回归,曾引他们出去的‘猛嗜部落’小部分人马变紧跟了回来,再次平衡了这场战争的力量。

    我和另一个大夫躲在草丛中,眼观着这场斗智斗勇的生死之战。

    很显然,那我们那两队人马能如此及时的赶回,定然是与罂粟花商量好了对策,故意中计让‘猛嗜部落’以为我们被迫分散,所有才掉转马头,前来迎战,打算拿下罂粟花的人头,大挫‘赫国’的锐气。

    只可惜,遇上罂粟花这只花名在外的狡诈狐狸,定然要吃上一亏。

    我想,罂粟花之所以将一半的部队分出去,也是为了诱敌深入,企图以单薄的姿态给敌人致使的袭击!

    我终于明白,为什么狮子会让罂粟花做这次围剿敌军的主将。因为,只有狐狸才熟悉野兽的狡诈习性。

    血,染了一地,被马蹄子践踏成片片泥泞。

    我的眼,紧紧随着罂粟花的英姿飒爽,心也变得分外紧张,生怕他有个意外,忍不住想要护在他身旁,身子不由自主地动了动。

    身旁的正宗男大夫突然拉住我的手,一副无比虚弱的样子,有气无力地小声急问道:“丑裁缝,你做什么去?”

    将军吩咐,让咱俩隐在此处,小心出去送死。”

    我却安抚不下自己的心,甩开那人的手,冲了出动,随意扯了把大刀,飞身上了没有主人的战马,狂奔到罂粟花身边,想要并肩作战!

    却不想自己没有这种混战的经验,大刀用得也不上手,刚出刀,就被敌人臂膀一挥、蛮力一劈,砍飞了我望着自己被震得发麻的手,犯了个致使的错误——失神!

    结果,当敌人的大刀呼啸而来时,我才恍惚得打算躲闪,只觉得腰部一紧,人被罂粟花抱到了马背上,护进了怀里。

    虽然只是一瞬的功夫,但没有人肯为罂粟花的救丑行为停下刀子,本来划向我的大刀临时改变了方向,直接袭向罂粟花的胳膊!

    而罂粟花却只能挥刀斩断右边敌人的脖子后,才能将青刀一回结束了那突袭之人的性命,却仍旧不可避免地伤了臂膀,喷洒出了刺目的鲜血。

    我被罂粟花的胳膊环抱着,动不得分毫,心,却抽搐了起来,生生痛着。

    混战,仍旧继续着,而我们有胜利却已经露出了明显的端倪。

    眼见着‘猛嗜部落’大败,所剩的残兵败将却突然发起